依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2号》精神,现就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3年9月28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或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4分和197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9分和203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资格授予申请
资格授予网上申请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前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或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并如实填写证书邮寄地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依据申请审核确认后生成证书。
四、证书领取
资格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邮寄地址为考生自行填写的证书邮寄地址。
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考生申领可以注册登录“爱山东app”,点选“我的证照”里“证照申领”,选择“农业农村”,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进行申领下载、亮证。
纸质证书邮寄时间为11月30日前,电子证照11月30日后可以注册登录“爱山东app”自行申领。
五、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已于2023年8月31日前网上申请的人员,审核通过的,补发资格证书,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邮寄至申请人填写的邮寄地址。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