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9月15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9月16日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2012年6月5日9:00—6月12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6月8日—13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休息);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到2012年6月14日17:00。请考生务必按时进行报名,逾期不能补报。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查工作按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的规定执行,有关资格条件见附件2。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三、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必须牢记),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在《报名表》上盖章,携有关证明材料经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保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在昌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地址:京东大道1139号 联系电话:86355995)资格初审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 联系电话:0791-88312201、88312202)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在各设区市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1份。 4、报名表一式2份。
(三)网上缴费。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页面进行缴费并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考生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考生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并在取得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注册申请。
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3、为保证扫描质量,须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 类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
| 70. 一级注册计量师 | 3.考全科 | 01.计量 | 1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2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3.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 |
| 2.免一科 | 01.计量 | 2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3.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 ||
| 71.二级注册计量师 | 1.二级计量师 | 01.计量 | 1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2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 |
七、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1〕399号)的规定执行,即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共3科)按每人每科70元的标准收取,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共2科)按每人每科60元的标准收取。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 2012年6月5日9:00至 6月12日17:00 |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注册 | ||
| 6月8日至13日 (正常上班时间) | 现场资格审查 | ||
|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 6月14日17:00; | 网上缴费 | ||
| 8月5日前 | 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订单 | ||
| 9月10日9:00至 9月14日17:00 | 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 ||
| 考 试 时 间 | 9月15日 |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 |
| 9月16日 |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 ||
| 9月21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报送考场信息 | ||
| 11月16日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按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规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二、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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