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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复核

2016-03-28 10:40: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6广东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资格复核的程序。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接收考生复核材料并复核。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接收全科成绩合格考生复核材料。

请一级注册计量师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和二级注册计量师成绩合格的人员按照所属考试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试机构通知。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3),并在其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有关提交复核材料的要求公布在网站上。省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详情查看:关于2016年广东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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