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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地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

2017-01-09 13:38:00 来源:无忧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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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学员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相应的继续教育课程,保证所选课程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首次参加北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不得少于18学分。
特别提示:首次参加北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必须参加*74号《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情况介绍》、*75号《北京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的讲解》及*76号《北京市药品管理相关法规介绍》的课程学习(提供3学分,不计在每年15学分内)。
自修学分取得方式
为满足部分学员的自修需求,今年继续免费提供自修读本并附自修试题。
网授学员必须在网上收看并在网上答题提交合格后,记入自修3学分。
面授学员在授课地点领取自修读本,登分时递交自修试题页,成绩合格记入自修3学分。面授学员也可在网上收看并在网上答题提交合格后,记入自修3学分。

查看详情:关于2017年度北京地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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