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上进心,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在公安机关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备工作需要的身体素质,无不良嗜好(例如吸毒、赌博等),无纹身,能满足三班倒的工作要求。
5、高中(含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6、年龄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身高1.70M以上,中*员、退伍军人、有驾驶证的人员优先考虑(具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需提供工作简历和证明)。
7、户籍为扬州市常住户口(本街道、扬州市市区以及街道周边镇(街)、园区长住人员优先,需提供户籍资料以及常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