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遵纪守法,品行优秀,身体健康,热爱并志愿服务崇明教育事业。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岗位特殊需要,或特别优秀,或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40周岁。
3.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应届生须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历届生、在职教师须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4.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6.英语水平要求:须通过大学英语课程考试。
7.免费师范生和师范专业毕业生优先。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19年度上海市崇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招聘岗位简章》(崇明人才网和上海崇明门户网可下载)。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至21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招聘单位(地址:崇明区城桥镇湄洲路288弄8号),逾期可不再受理。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须提交材料:
(1)纸质版和电子版《2019年度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崇明人才网和上海崇明门户网可下载);
(2)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4.资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简章要求和招聘有关规定,对照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证件材料不齐、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应聘资格,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综合测评和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参加综合测评和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综合测评和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的内容、方式等由上海市教育人才中心确定,考试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3月底。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可免测评、测试。
综合测评成绩以60分为低合格线,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以结果为“不低于均值”为合格。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后的第三周内向招聘单位查询综合测评和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的成绩。
四、面试试教
面试试教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综合测评和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综合测评和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成绩达标基础上,以面试试教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单位内公示。面试试教时间为2019年4月初,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面试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体检时间为2019年4月底,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崇明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并享受规定的待遇。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报考岗位咨询电话:59611038
政策咨询电话:59622127、59612243
监督电话:59611872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19年3月5日